金通靈六年財務造假遭投資者索賠 律師:已向法院提起訴訟

據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消息,其團隊代理的部分投資者訴金通靈(300091)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已起訴至南京中院,目前處于待審查狀態。
此前,在今年11月20日,金通靈公告稱收到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2017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江蘇證監局依法擬對公司及相關人員作出行政處罰。
據《告知書》顯示,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靈虛增營業收入分別為50142.43萬元、54973.13萬元、6893.07萬元、1530.85萬元,虛增利潤總額分別為14647.88萬元、14767.16萬元、7398.71萬元、4332.73萬元;2019年,金通靈虛減營業收入19671.62萬元,虛減利潤總額3852.77萬元;2020年,金通靈虛減營業收入537.68萬元,虛增利潤總額5730.08萬元。
對此,江蘇證監局擬決定:對金通靈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季偉,時任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袁學禮等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60萬元至200萬元不等的罰款。
根據證監會認定的違法事實,吳立駿律師提示,凡在2018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間買入金通靈股票,并在2023年4月2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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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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