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藍因多項違規被罰300萬元 或面臨投資者索賠

11月23日晚間,*ST京藍(000711)發布公告,公司于11月21日收到黑龍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顯示,*ST京藍存在的違法事實包括: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未按規定披露商譽減值信息;2021年度少計提商譽減值損失;2021年度、2022年度少計提壞賬準備。
關于“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未按規定披露商譽減值信息”,*ST京藍對2018年合并中科鼎實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譽,2021年計提商譽減值損失為1.27億元,2022年計提商譽減值損失為4.12億元。公司未按規定在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中披露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的估計基礎、本期的折現率及前期的折現率、商譽減值測試的過程與方法、重要假設及其合理理由、關鍵參數及其確定依據,以及相關信息與形成商譽時或以前年度商譽減值測試時的信息、公司歷史經驗或外部信息明顯不一致時存在的差異及其原因。經測算,扣除相關年度已計提商譽減值金額后,2021年的商譽減值影響金額為-2.63億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8.26%;2022年的商譽減值影響金額為1.18億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絕對值的7.47%。
黑龍江證監局決定,責令*ST京藍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總裁、代董事會秘書郭紹增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時任財務負責人高紅給予警告,并處以70萬元罰款。
根據相關法規,*ST京藍因年報未按規定披露商譽減值信息等被罰,相關受損投資者有權通過訴訟索賠。江蘇沁典律師事務所相關專業律師表示,凡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7月12日之間買入*ST京藍股票,且在2023年7月13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免費報名登記,律師將根據案件進展及時幫助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與此同時,*ST京藍的重整事宜也在推進之中。11月11日,*ST京藍公布重整計劃草案,將按每10股轉增約17.90921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共計轉增約18.33億股股票,上述轉增股票不向原股東進行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計劃草案的規定進行分配和處置,其中12.33億股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資人、6億股股票用于實施債轉股。此外,鑒于*ST京藍實際已經嚴重資不抵債,為維護全體債權人利益,公司已完成回購的965.26萬股業績補償股份將全部用于實施債轉股,不再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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