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股份索賠案將于下月底到期 已有相關案件獲二審勝訴

冠福股份(002102)因信披違規而引發的證券虛假陳述案仍在進行中。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該案件訴訟時效將于今年12月25日到期,目前僅剩1個月時間。符合索賠條件的受損投資者需盡快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020年12月31日,冠福股份收到福建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經查明,公司存在以下違法事實:ST冠福2017年半年度報告、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2017年度報告、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中負債及資產披露存在虛假記載;2018年半年度報告未披露對外擔保,存在重大遺漏;未在臨時公告中披露對外擔保內容重大變更事項。
因此,福建證監局對冠福股份及相關責任人均做出了相應的行政處罰,從而引發眾多受損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訴訟。目前,法院已對部分案件作出一審、二審判決,受損投資者均獲勝訴。
據冠福股份2023年三季報披露,截至10月28日,前述事項已引起受損投資者訴訟,并由法院指定專業機構已出損失核定意見的案件有661起,公司累計計提預計負債5274.55萬元。
劉鵬律師表示,根據前期已生效判決,于2017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13日期間買入冠福股份股票,并在2018年9月13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索賠。律師將在訴訟時效內及時代受損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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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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