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控人遭終身禁入 *ST美盛何時能拿回巨額占款?

被立案調查近一年半之后,*ST美盛(002699)的處罰正式落地。因關聯方非經營占用資金累計近30億元等多項問題,公司、實控人趙小強,董事、財務總監及時任代董事會秘書石軍龍以及多名時任高管合計被罰1200萬元,趙小強和石軍龍更分別被處終身和3年市場禁入。
11月16日,浙江證監局向*ST美盛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公司實控人趙小強通過原控股股東美盛集團等主體,以直接間接劃轉、股權投資、股權交易等形式,數年內占用了公司巨額元資金。譬如2021年11月,子公司浙江美盛文旅發展有限公司以股權交易形式轉出上市公司資金1.4億元,用于償還美盛集團借款。
而上述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累計發生29.57億元,其中2020年4.83億元,年末余額6846.87萬元;2021年24.74億元,年末余額7.73億元。對于這些資金占用情況,公司未及時通過臨時公告進行披露,首次在2020年年報中披露,但未披露準確,亦未在2021年半年報、2021年年報中準確、完整披露。此外,*ST美盛2020年對外擔保合計3.4億元的程序、信披,以及2019年至2021年4月,趙小強及原控股股東等持有的公司股份多次被法院司法凍結相關公司信披,都存在問題。
據此,浙江證監局責令*ST美盛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50萬元罰款,趙小強則被處于500萬罰款,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石軍龍被龍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被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董事長袁賢苗等5位時任高管被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根據相關規定,相關受損投資者可向*ST美盛提起訴訟索賠。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王添聿律師表示,梳理來看,下列四個時間段持有*ST美盛股票的受損投資者——1、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2日買入且在2022年6月12日收盤時仍持有該公司股票;2、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29日買入且在2022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公司股票;3、2019年5月22日至2021年8月27日買入且在2021年8月2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公司股票;4、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8月16日買入且在2021年8月16日收盤時仍持有該公司股票——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參與訴訟索賠征集訴訟,律師將根據案件進展及時幫助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
而*ST美盛2023年三季報顯示營收盈利雙降,今年前三季度主營收入7.25億元,同比下降33.62%;歸屬上市公司的凈利潤為4744.6萬元,同比下降64.57%,但扭轉了中報虧損局面。
另外,11月9日,*ST美盛公告稱,持續督促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采取有效措施歸還全部占用的資金,以消除對公司的影響,截至公告日,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余額為7.70億元。
同日,有投資者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上向公司問及大股東何時才能還款,截至11月21日收盤,公司尚未回復。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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