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潤資源索賠案現(xiàn)投資者終審勝訴

中潤資源(000506)投資者索賠案近日迎來新的進展,中潤資源因與部分投資者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不服濟南中院一審判決,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法院最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前濟南中院一審判決中潤資源賠償原告投資差額實際損失約為3.2萬元。
中潤資源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源于證監(jiān)會的立案調查。2021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證監(jiān)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jù)證監(jiān)會查明,公司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16年5月,中潤資源分別向崔某、劉某慶、疏某倩、國金聚富、鼎亮匯通、上海翊芃借款,合計40000萬元,截至2016年7月11日,上述借款中有27500萬元借款本金到期未清償,中潤資源在借款到期前未能取得相關債權人同意債務展期的書面文件,已構成違約,且上述本金金額占2015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19.16%。
截至2017年6月30日,崔某、劉某慶、國金聚富同意的展期屆滿,鼎亮匯通的借款也已到期,但中潤資源仍未能償還這4個債權人合計30000萬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也未在該日前取得債權人同意再次展期的書面文件,再度發(fā)生債務到期未能清償事項。這30000萬元借款本金占2016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20.32%。中潤資源本應及時披露上述未能清償?shù)狡谥卮髠鶆盏倪`約情況,但公司卻遲至2018年4月27日才在《2017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江蘇沁典律師事務所相關專業(yè)律師表示,山東高院已對中潤資源虛假陳述案作出終審判決,其律所代理的投資者獲得勝訴,后續(xù)其他投資者索賠將更有保障。凡在2016年7月13日至2018年4月26日間買入中潤資源股票,且在2018年4月27日(含)之后賣出或繼續(xù)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報名登記,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賠。該索賠案訴訟時效截止日為2024年12月21日,投資者在獲賠前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此外,10月20日,中潤資源發(fā)布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登封市監(jiān)察委員會簽發(fā)的對公司總經理毛德寶的《立案通知書》和《留置通知書》,毛德寶因涉嫌職務違法犯罪被立案調查及實施留置。毛德寶在公司任職前曾為公職人員,本次立案調查事項系針對毛德寶個人及其擔任公職期間相關事項的調查,與公司無關。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留置及立案調查的進展及結論。

掃碼報名索賠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jù)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