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嘉股份索賠案取得重大進展 部分投資者一審勝訴

據(jù)上海海匯律師事務(wù)所吳立駿律師消息,部分投資者訴勁嘉股份(002191)證券虛假陳述責(zé)任糾紛案獲法院一審勝訴判決。
因未及時披露公司實控人、董事長喬魯予被紀檢監(jiān)察機關(guān)留置事項,勁嘉股份曾于2022年7月19日收到深圳證監(jiān)局下發(fā)的《警示函》。部分投資者以勁嘉股份虛假陳述導(dǎo)致其投資損失為由,對公司提起證券虛假陳述訴訟。
財報顯示,截至2023年8月24日,根據(jù)法院向勁嘉股份送達的訴訟文件,深圳中院受理共計105個案件,索賠金額共計3530.48萬元。
吳立駿律師提示,根據(jù)法院判決,凡在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4日期間買入勁嘉股份股票,并在2022年4月14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仍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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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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