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批ST海越股民索賠案下周開庭 此前已有調解獲賠案例

據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消息,其團隊代理的部分投資者訴ST海越(600387)索賠案,將于下周在紹興中院開庭審理。該批投資者中,有部分客戶損失近百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ST海越在最近一年內,已三次違規受罰。
2022年11月11日,ST海越因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問題遭監管處罰,并由此引發投資者訴訟索賠。浙江省高院對相關投資者索賠案件已作出有利于投資者的終審判決。
今年6月6日,ST海越再度表示收到浙江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經查,公司被認定為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未及時披露以及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
今年10月9日,ST海越再次公告收到浙江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原因系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2021年,公司將資金通過供應商劃轉至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構成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期間占用公司資金,但公司未按規定披露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之間發生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情況,不過上述資金占用款項目前已歸還。同時,2021年、2022年,公司將資金占用行為虛構成貿易業務,虛增營業成本、營業收入與利潤總額,導致2021年、2022年定期報告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
趙敬國律師提醒,因ST海越多次違規,目前判斷受損投資者可索賠區間有兩個:
(1)于2020年2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且有持倉,無論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是否賣出;
(2)于2022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間買入且有持倉,無論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是否賣出。
滿足上述任一時間段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參與訴訟索賠征集訴訟。
ST海越此前發的2023年中報顯示,公司因證券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損失,根據法院判決,正在與相關投資者進行調解中。趙敬國律師亦表示,目前已有投資者在二審勝訴后通過調解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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