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起步索賠案投資者一審勝訴 適格者仍可報名參與

據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消息,溫州中院對投資者訴ST起步(603557)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已作出一審判決,判決ST起步應賠償投資者相應的投資損失。
往前追溯,2022年1月,ST起步因涉嫌信披違規等事項被立案調查。今年5月,公司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ST起步涉嫌以下違法事實:一是ST起步2018年、2019年年度報告及2020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二是ST起步公開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對此,證監會依法擬對ST起步及相關人員作出行政處罰及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法院判決,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19年4月17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間買入ST起步股票,并在2021年4月28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向公司索賠的權利。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登記。
除面臨投資者索賠外,ST起步業績也不甚理想。近日發布的三季報顯示,公司今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收2.13億元,同比下降36.08%;歸母凈利潤為-2.82億元,虧損同比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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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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