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水務報告期莫名“甩賣”潛力資產 出讓后,投資人稱“首要任務是助力上市”
一邊是業務集中在常熟本地,一邊卻又“甩賣”業務范圍在地域上分布較廣且相對獨立的資產,江蘇中法水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法水務”)這一操作令人迷惑。
《大眾證券報》此前報道了中法水務第三大股東常熟市江南水務有限公司曾多年穩居公司前五大客戶,不僅如此,中法水務包括董事長在內的多名董監高還兼任公司多家大客戶董事、監事,目前的第一大客戶常熟市水務局為公司行業主管部門,公司人員、業務獨立性引人關注。
然而,業務集中在常熟本地的中法水務卻在報告期內轉讓了業務范圍在地域上分布較廣的有發展潛力資產。公司以108.24萬元的價格轉讓了從創立首年就持續盈利的控股子公司的51%股權,轉讓后,該控股子公司迅速新增6名股東,2021年注冊資本從“200萬元人民幣”增加到“1000萬元人民幣”,此后又于2022年完成數千萬元Pre-A輪融資,投資人曾明確表示,“投資智繽科技的首要任務是助力上市,相信智繽科技一定可以做到百億甚至千億企業,穩居行業龍頭!”
“甩賣”智能消火栓業務資產
杭州智繽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杭州智繽”)曾為中法水務控股子公司,于2018年6月成立,成立時注冊資本為200萬元,中法水務持股51%,蔣榮金持股49%。成立后的2019年、2020年,中法水務即通過杭州智繽銷售智能消火栓實現營收320.11萬元、219.59萬元。
在杭州智繽成立以來持續營收超百萬的情況下,中法水務于IPO前轉讓了控股權。
據招股書,經中法水務第一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經常熟市國資委出具《關于同意杭州智繽科技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批復》(常國資[2020]4號),中法水務擬以不低于108.24萬元的價格在蘇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掛牌的方式轉讓持有杭州智繽51%的股權。
2020年3月26日,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于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江蘇省產權交易所、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站上同步刊登了《杭州智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權公開轉讓公告》([2020]009號),直至公告期屆滿,征集到唯一意向受讓方蔣榮金。根據轉讓公告和意向受讓方的登記材料,確認蔣榮金為合格的意向受讓方。經中法水務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中法水務于2020年6月9日與蔣榮金簽署《產權交易合同》,轉讓價格為108.24萬元人民幣。2020年6月18日,中法水務與蔣榮金完成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手續。股權轉讓完成后,中法水務不再持有杭州智繽股權。
轉讓完成后,2020年12月,杭州智繽新增繆彩虹、修志芳、沈凱明、朱建鋒、杭州恩彼智能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杭州小嵌智能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等6名股東(見圖一),蔣榮金的最終受益股份比例從“100%”下降到“50.3%”。
圖一:杭州智繽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2月新增6名股東

公開報道顯示,“2022年7月8日,杭州智繽科技有限公司宣布完成數千萬元Pre-A輪融資,本輪融資由臺州市路橋區人才創業投資、姚納新(聚光科技創始人及首席執行官、海邦基金創始人及董事長)聯合領投,杭州涌川股權投資、北京眾生環球投資跟投。”
“關于本輪融資,杭州智繽創始人、CEO蔣榮金表示:本次融資成功意味著智繽科技接下來將進入高速發展階段,雖然智繽科技從創立首年開始就實現盈利并且每年都連續盈利,但融資是資金整合更是資源整合,從此次投資人來看,依次有政府機構的支持、有上市企業的加持、有金融機構的青睞,以及上下游產業鏈整合機構的看好。智繽科技團隊本著初心干實業,心存善心把智慧發揮在解決安全問題行業上,堅持匠心不斷打磨精品,同時也有信心為投資人帶來相應的回報。”
“姚納新表示:‘智繽科技是一列快速往前行駛的列車,要么就跳上去,跟這個列車一起往前走;或者站在站臺上看著列車往前走。自己投資會更看重細分領域的龍頭,以精準獨到的眼光與決策,幫助具有發展潛力的初創公司嫁接各類資源,建立行業領先及發展優勢,過往投資企業上市率達70%。智繽團隊有干勁、有朝氣,投資智繽科技的首要任務是助力上市,相信智繽科技一定可以做到百億甚至千億企業,穩居行業龍頭!’”(見圖二)
圖二:2022年7月《智繽科技宣布完成數千萬元Pre-A輪融資》

中法水務智慧水務業務由兩部分構成:一是智慧水務全面解決方案的信息系統集成服務業務,具體內容為根據客戶需求,通過軟件開發以及硬件集成等方式,實現客戶水務相關工作的信息化、流程化和智能化;二是生產與銷售具備無線傳輸與數據采集功能的智能消火栓(見圖三)。
圖三:中法水務司智慧水務收入情況

2018年至今未分紅
除了報告期內“甩賣”潛力資產,作為高分紅、高股息率特征明顯的水務公司,中法水務自2017年大額分紅1.17億元后一直未分紅也引人關注。
常熟中法前身系全民所有制的常熟市自來水公司。2006年4月,常熟市自來水公司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并引入國際知名水務和環保行業戰略投資者法國蘇伊士集團。
從股權結構來看,2018年4月,常熟中法第一次增資前,常熟中法僅有常熟市城建公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下稱“城建公司”)、中法投資(常熟)兩名股東,持股比例分別為51%和49%。
中法投資(常熟)是在2006年通過股權轉讓成為常熟中法股東。2005年12月15日,常熟市自來水公司股東城建公司向常熟市國資委提交《關于實施全市供水資產投資體制改革的請示》,城建公司擬組織常熟市供水資產投資體制改革,引進戰略投資者,選擇的投資者為具有較高國際知名度的外資水務投資管理公司,出讓產權比例不超過49%。
2006年4月22日,城建公司當時唯一股東常熟市國資委作出了股東決定,同意城建公司通過公開掛牌的方式將其持有自來水有限49%的股權在蘇州產權交易所進行公開掛牌轉讓。
2006年10月20日,城建公司與中法投資(常熟)簽署《國有股權并購協議》,約定城建公司將持有自來水有限49%的股權作價人民幣60100萬元轉讓給中法投資(常熟)。2006年11月2日,江蘇省建設廳下發“蘇建函城[2006]687號”《關于常熟市自來水有限公司轉讓股權項目的復函》,函復主要內容如下:自來水有限截至2006年2月28日評估凈資產62888.60萬元中的49%國有產權(即30815.41萬元),采用公開招投標方式上市轉讓,中標價60100萬元,保證了國有資產增值;為保證自來水有限在常熟市特許經營范圍內正常開展供水相關業務,保證城鄉供水安排,自來水有限應依據《特許經營權協議》和《章程》確定的條款進行生產和運行。2006年11月27日,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00000176)外商投資企業變更[2006]第11270001號”《外商投資企業變更核準通知書》,核準公司名稱變更為“常熟中法水務有限公司”。
2018年4月,常熟中法第一次增資,常熟江南水務以下屬4座污水處理廠、城建公司以現金,按照2.18元/股的價格向常熟中法增資,使得常熟市國資辦取得常熟中法的股權比例上升至65%。
招股書顯示,常熟中法(即中法水務前身)第一次增資完成前,常熟中法于2017年12月分紅11747.28萬元。
2018年之后,中法水務一直未進行分紅。
A股市場中,水務公司高分紅、高股息率特征明顯,洪城環境、重慶水務、首創環保等均保持較高分紅水平。其中,重慶水務與中法水務業務類別相似度高,均有供水業務、市政污水業務、工業污水業務、市政水務工程業務,中法水務還多一項智慧水務業務。據Wind統計,重慶水務自上市以來已實施現金分紅14次,上市以來分紅率超過70%,其中自2018年以來每年現金分紅總額超過12億元(見圖四),近三年累計現金分紅金額為375360萬元。
圖四:重慶水務分紅統計

業務類別與中法水務相似的同行業主板上市公司還有江南水務、綠城水務、興蓉環境、海天股份(見圖五)。Wind統計顯示,2018年以來每一年度,江南水務、綠城水務、興蓉環境、海天股份均實施現金分紅,近三年累計現金分紅(含回購)金額分別為24315.47萬元、21986.03萬元、93576.88萬元、11700.00萬元。
圖五:從業務類別來看,中法水務與同行業主板上市公司對比情況

值得一提的是,報告期內,中法水務與蘇伊士新創建(現更名為蘇伊士亞太)存在經常性關聯交易。在采購商品和接受勞務方面,中山中法提供培訓。2019年8月,中法水務與蘇伊士新創建、中法投資(常熟)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約定蘇伊士新創建和中法投資(常熟)將向公司提供有關公司治理、供水業務及污水處理業務、項目管理、工程施工以及其他領域最佳實踐的技術支持和培訓,有效期為五年。
報告期內,根據公司的培訓需求及與蘇伊士新創建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中山中法派遣蘇伊士水務行業的相關專家為中法水務的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并與公司簽訂《技術服務勞務合同》。中山中法根據培訓人員的職級、培訓課時進行收費。2019-2021年,公司向中山中法支付的培訓費分別為101.55萬元、81.81萬元、102.13萬元。收費標準與中山中法向蘇伊士中國境內其他合資公司收費標準相同,交易價格公允。
那么,中法投資(常熟)是否通過約定,合資企業的某個項目或者全部的工程服務項目或者主要設備,必須由投資人所屬的工程公司或設備公司提供,從而提供服務的價格回避了競爭機制?“收費標準與中山中法向蘇伊士中國境內其他合資公司收費標準相同”,是否就是交易價格公允,交易價格公允的依據是否合理?是否通過工程和設備服務關聯交易轉移成本與利潤?
為何在IPO前低價轉讓每年都盈利的控股子公司杭州智繽51%股權,且征集到唯一意向受讓方蔣榮金?是否涉及國有資產流失?
在以108.24萬元轉讓51%股權后,智繽科技迅速增加注冊資本又完成數千萬元Pre-A輪融資,中法水務IPO前轉讓智繽科技控股權是否就為了轉讓給蔣榮金,實現“分拆”上市?新增股東與中法水務有無關系?
就上述疑問,《大眾證券報》明鏡財經工作室記者曾致函中法水務,公司回復稱:“對于采訪函中提到的問題,可參考我們已公開披露的相關文件,請貴單位完整、準確引用我司公開披露信息。同時,公司目前在審核階段,處于緘默期,公司的中介機構會根據證監會的問詢進行詳細回復并發表意見,還請理解。”
此外,中法水務在2017年大額分紅1.17億元后多年未分紅同樣值得關注。
記者 程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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