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視網索賠案迎新進展 保薦機構被判10%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投資者訴樂視網(證券簡稱現為“樂視退”,300104)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迎來新進展。
根據相關公告,2496名投資者獲一審勝訴,樂視網則被判賠償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等款項共計20.4億元,而包括賈躍亭在內的一眾時任樂視網高管需在一定范圍內與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作為樂視網IPO時的保薦機構,平安證券此次也需承擔相應責任,且連帶責任范圍高達10%。
受損投資者向樂視網發起訴訟索賠,源于公司2007年至2016年,長達10年的連續財務造假。樂視網此舉對投資人、供應商、股民均造成了重大創傷。2021年4月12日,樂視網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鑒于上述原因,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表示,凡于2010年7月30日至2017年7月10日期間買入樂視網股票且有持倉,無論在2017年7月11日及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登記,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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