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盛未按規定如實披露實控人巨額資金占用 律師提醒這四個時間段均可索賠

ST美盛(002699)在被立案調查了兩個多月后,于8月28日收到了證監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因未按規定如實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以及違規對外擔保等種種問題,證監會浙江監管局擬對公司和實控人趙小強等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明,2020-2021年,公司實控人趙小強通過原控股股東美盛集團等主體,以直接間接劃轉、股權投資、股權交易等形式占用美盛文化資金。其中2021年11月,子公司浙江美盛文旅發展有限公司以股權交易形式轉出上市公司資金1.4億元,用于償還美盛集團借款。
上述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以下簡稱“資金占用”)累計發生額29.57億元,其中2020年發生額4.83億元,年末余額6846.87萬元,2021年發生額24.74億元,年末余額7.73億元。對于上述資金占用情況,公司未及時通過臨時公告進行披露,首次在2020年年度報告中披露,但未披露準確,亦未在2021年半年報、2021年年報中準確、完整披露。
另外,2020年1月,子公司同道大叔(廈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道大叔”)以江蘇銀行1.62億元定期存單作為質押,為泊頭市拓遠商貿有限公司與江蘇銀行的商業承兌匯票保貼業務提供擔保,當年12月,又以恒豐銀行1.78億元定期存單作為質押,為寧夏云鼎瑞科技有限公司與恒豐銀行的商業承兌匯票保貼業務提供擔保。
2020年上述對外擔保合計3.4億元,占當年度年末凈資產的15.22%。上述擔保未經美盛文化內部審議程序審議。對上述違規對外擔保事項,公司未及時通過臨時公告進行披露,亦未在2020年年報、2021年半年報中進行披露,直至2021年年報才首次對外披露。
此外,2019年至2021年4月,趙小強、美盛集團、趙小強控制的宏盛投資持有的美盛文化股份多次被法院司法凍結。公司未及時通過臨時公告進行披露,亦未在2019年半年報、2019年年報、2020年半年報以及2020年年報中進行披露,后于2021年8月28日在2021年半年報中披露了存續的股份凍結情況。
還有,2021年,美盛集團、宏盛投資持有的美盛文化股份多次被司法拍賣,公司也未及時通過臨時公告進行披露,直至2021年8月17日才在《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部分股票被司法拍賣的提示性公告》中披露上述事項。
證監會浙江監管局擬對ST美盛處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50萬元罰款;擬對公司實控人趙小強處以500萬元罰款;擬對董事、財務總監、時任代董秘石軍龍石軍龍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擬對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時任代董秘袁賢苗,時任董事長朱燕儀,董事、時任董秘石丹鋒,副總經理徐源,董事章麗紅,董事丁秀萍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根據相關規定,相關受損投資者可向ST美盛提起訴訟索賠。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駱意律師表示,凡在下列四個時間段持有美盛文化股票的受損投資者——1、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2日買入,2022年6月12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股票;2、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29日買入,2022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3、2019年5月22日至2021年8月27日買入,2021年8月2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4、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8月16日買入,2021年8月16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皆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參與訴訟索賠征集訴訟,律師將根據案件進展及時幫助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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