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訴訟時效僅剩四個月 律師提醒適格投資者抓緊最后時機

據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消息,投資者訴海航控股(600221)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的訴訟時效將于2024年1月底到期。趙敬國律師提醒適格投資者抓緊最后時機,一旦過了訴訟時效,則可能面臨喪失勝訴權的不利法律后果。
該案源于海航控股2022年9月2日收到的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海航控股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關聯交易和關聯擔保。這也引發了大批因公司虛假陳述而受損的投資者,將海航控股訴至法庭,討回相應的損失。
根據目前情況判斷,凡在2018年8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間買入ST海航,并在2021年1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參與索賠。目前,趙敬國律師團隊已代理部分投資者向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除此以外,海航控股依然還有其他未決訴訟。13日晚間,海航控股公告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西藏金租對海航控股及控股子公司祥鵬航空提起訴訟,涉案金額10.46億元,目前案件處于尚未開庭狀態。
海航控股表示,本次新增訴訟目前尚未開庭,鑒于原告的訴訟主張不會造成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負債或支付義務,預計不會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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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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