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新材中報信披犯低級錯誤 因受罰還面臨投資者索賠

發(fā)布2023年上半年繼續(xù)虧損中報的揚子新材(002652),次日即公告對中報進行更正。
8月26日,揚子新材發(fā)布的對2023年中報更正公告顯示,中報的關聯債權債務往來中,對一關聯方應付債務的財務數據與單位不符,將2690萬元披露成26900000萬元,因此進行更正,錯誤原因是工作人員疏忽。
而8月25日揚子新材公布的2023年半年報顯示,公司營收繼續(xù)滑坡、盈利繼續(xù)虧損,不過營收降幅、虧損程度均收窄。今年上半年,營收2.26億元,同比減少1.83%;歸母凈利潤為-1303.93萬元,虧損同比減少21.7%;此外,2023年上半年,公司負債率為58.13%,降至近五年最低。
中報業(yè)績仍然不理想且信披還犯低級錯誤的揚子新材,還將面臨相關投資者的訴訟索賠。
2022年12月,揚子新材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經證監(jiān)會調查認定揚子新材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一)關聯方資金占用事項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遺漏涉及2018-2019年年報;(二)關聯采購事項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遺漏涉及2020年年報;二、揚子新材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涉及2020年年報。
今年8月初,公司公告收到證監(jiān)會的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證監(jiān)會根據揚子新材的違法事實及相關規(guī)定,擬決定對揚子新材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處以450萬元罰款;對胡衛(wèi)林、王功虎、秦瑋、孫哲峰、鮑俊五名主管人員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0萬元、50萬元、50萬元、15萬元、15萬元罰款,合計被罰金額超過千萬元,同時擬對時任總經理胡衛(wèi)林實施10年市場禁入。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駱意律師表示,根據相關規(guī)定,相關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2019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29日期間買入揚子新材股票,且在2022年12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參與訴訟索賠征集,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律師將根據案件進展及時幫助受損投資者挽損。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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