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亞制程信披違規被罰150萬元 律師提示可索賠時間段

新亞制程(002388)9月12日晚間披露,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此次《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的違規事項發生在原實際控制人控制公司期間,公司已于2023年2月發生實際控制人變更。
經查明,2019年5月至2022年11月,徐琦是新亞制程的實際控制人。同時,徐琦能夠直接或間接控制深圳市新力達電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力達集團”)、深圳市盛世偉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深圳市科素花崗玉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力達出行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力達新亞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億眾鑫達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眾鑫達”)等公司,徐琦和上述公司均構成新亞制程的關聯方。其中,億眾鑫達于2019年4月成立。
2019-2022年,新亞制程子公司深圳市亞美斯通電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亞美斯通商業保理有限公司以供應鏈墊資、預付貨款、發放保理款、代付資金等名義,經過多層中間公司賬戶過渡后,將大量資金轉入上述新亞制程關聯方或其指定的公司賬戶,主要用于關聯方歸還貸款、緩解資金緊張情況。
2019-2022年,新亞制程與上述關聯方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金額分別為2.54億元、4.5億元、9.85億元和7.15億元,占公司當期或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9.49%、34.80%、68.40%和49.66%,新亞制程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未在2019年年報、2020年年報、2021年年報及2022年半年報中披露相關關聯交易,也未在上述定期報告中披露與億眾鑫達的關聯關系,存在重大遺漏。
今年1月20日,新亞制程發布公告,稱經公司積極敦促,已經收到新力達集團及其關聯方償還的非經營性往來款6.26億元以及利息2474.23萬元,相關往來款項及其利息已清償完畢。
基于以上違法情形,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新亞制程董事、原實際控制人徐琦給予警告,并處以180萬元的罰款;對其它相關負責人處以50萬元-60萬元的罰款。
江蘇沁典律師事務所謝保平律師表示,凡于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6日間買入新亞制程股票,且在2022年12月27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者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報名登記,該案件訴訟時效截止日為2025年12月27日,適格受損投資者可以盡早提起訴訟,通過司法途徑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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