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信股份收5000萬元罰單 律師:退市不影響投資者索賠

9月7日,奇信3(原奇信股份,002781)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至此,奇信股份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由證監會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奇信股份《招股說明書》和上市后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此外,公司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
《處罰書》顯示,奇信股份的財務造假行為長達8年。從2012年開始,公司便通過簽訂虛假或放大金額的工程合同、對內部承包項目少計成本等方式,虛增收入、利潤。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決定:對奇信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00萬元罰款;對相關當事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0萬元至1400萬元不等的罰款。以上罰款合計11050萬元。
“奇信股份退市不影響投資者索賠。”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認為,凡在2015年12月1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買入奇信股份股票,并在2022年3月31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吳立駿表示,該案中將依法追加中介機構等相關責任主體為共同被告。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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