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創環保投資者獲一審勝訴判決 律師給受損投資者兩個索賠范圍

中創環保(300056,原簡稱“三維絲”)投資者索賠案又有新進展。近日,由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代理的投資者訴中創環保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收到廈門中院一審判決,法院判決投資者勝訴。
吳立駿律師表示,中創環保索賠案訴訟時效截止日為2024年4月30日,廈門中院對本案適用了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進行審理,后續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仍可報名參與。
往前追溯,2019年4月30日,中創環保收到廈門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中創環保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未按規定在臨時報告及定期報告中披露有關關聯交易;二、2017年1月18日披露的臨時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三、2016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報和第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四、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中創環保在2022年年報中提到,部分投資者以中創環保證券虛假陳述致使其在證券交易中遭受經濟損失為由,要求中創環保給予賠償。截至審計報告日,中創環保對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的相關訴訟確認了預計負債4737.55萬元。
根據法院判決及相關司法解釋,吳立駿律師提示,中創環保索賠條件有兩個:(1)在2016年3月3日到2017年4月5日期間買入中創環保股票,并在2017年4月5日收盤時仍持有股票;(2)在2017年4月29日到2017年12月22日期間買入中創環保股票,并在2017年12月22日收盤時仍持有股票。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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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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