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康藥業旗下又一仿制藥通過一致性評價 業績持續下滑并面臨投資者索賠

8月16日晚間,靈康藥業(603669)公告子公司的鹽酸艾司洛爾注射液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該藥用于心房顫動、心房撲動時控制心室率,以及針對圍手術期高血壓、竇性心動過速。公司稱,截至公告日,國產藥品中包含靈康制藥在內等有12家企業獲得了鹽酸艾司洛爾注射液生產批文,其中通過一致性評價的生產企業5家(含靈康制藥)。
值得注意的是,靈康藥業近年來業績并不理想,2020年來已連續三年營收、凈利潤雙雙下滑并出現巨虧,2023年中報預計繼續虧損6300萬元以上。同時,靈康藥業在集采上也有受挫,2022年7月公司旗下一大單品注射用奧美拉唑鈉未能在第七批全國藥品集采中標,數據顯示2022年注射用奧美拉唑鈉銷售量為315.52萬瓶,同比下降77.67%。此外,公司股價也在2022年12月下旬盤中創階段新高后,整體步入下降通道。
此外,靈康藥業因信披違法違規遭行政處罰或引發投資者訴訟索賠,同樣值得關注。
今年4月21日,靈康藥業發布《關于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稱,4月19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了西藏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1號)。經查明,公司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21年1月至3月期間,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陶靈萍與公司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張俊珂指使、組織相關人員以借款的名義,將靈康藥業資金劃轉至益冠實業銀行賬戶,累計發生15000萬元,占靈康藥業2020年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14.80億元的10.14%。上述資金劃轉構成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對靈康藥業資金的非經營性占用,屬于關聯交易。靈康藥業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形成的關聯交易,導致信息披露不及時及2021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對于靈康藥業的索賠條件,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駱意律師向記者表示,凡在2021年1月4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間買入靈康藥業股票,且在2022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靈康藥業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向公司提出索賠,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參與訴訟索賠征集。
駱意進一步提醒,雖然靈康藥業該案離訴訟時效截止日還比較長,但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則,符合索賠條件的受損投資者應盡早了解虧損額后提出索賠,維護自身合法利益。
不過值得一提的,此前6月20日晚間,靈康藥業公告稱旗下注射用頭孢呋辛鈉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后,公司股價有一定回升。實習生 李雪 記者 陳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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