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新、東方金鈺等公司訴訟時效將到期 律師提醒投資者勿忘索賠
近年來,隨著投資者保護制度的完善、投資者維權意識的不斷提升,因證券虛假陳述遭到投資者起訴的上市公司也越來越多。
據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消息,近期有一批上市公司虛假陳述案即將到期。律師建議滿足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在訴訟時效屆滿前積極提起訴訟,以免錯過挽回損失的機會。
退市金鈺(原東方金鈺,600086)索賠案訴訟時效將于2023年9月到期。東方金鈺財務造假案曾被證監會列入2020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之一。證監會稱,東方金鈺財務造假案,系一起上市公司虛構業務的典型造假案件。
2022年1月29日,深圳中院對投資者訴東方金鈺證券虛假陳述案示范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令東方金鈺實際控制人趙某作為第一責任主體賠償投資者的損失,其余被告分別承擔全部及20%連帶責任。2023年4月,廣東省高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全體被告上訴,維持原判。
根據法院判決,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17年4月18日至2019年1月18日期間買入東方金鈺,并在2019年1月18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仍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
另外,退市中天(原中天能源,600856)、仁智股份(002629)索賠案的訴訟時效也將于今年9月到期,退市輔仁(原輔仁藥業,600781)、退市工新(原工大高新,600701)索賠案的訴訟時效將于今年10月到期。
具體來看,中天能源:在2016年6月27日至2019年8月8日期間買入中天能源,并在2019年8月8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
仁智股份:在2017年3月1日至2019年4月25日期間買入仁智股份,并在2019年4月25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
輔仁藥業:在2016年4月9日至2019年7月24日期間買入輔仁藥業,并在2019年7月24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
工大高新:在2016年5月9日至2018年7月23日期間買入工大高新,并在2018年7月23日收盤時繼續持有該股票。
符合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索賠。吳立駿律師指出,參加索賠不能超過規定的訴訟期限,超過期限即使符合條件也不能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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