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新材信披違規(guī)遭罰450萬元 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8月1日晚,揚子新材(002652)發(fā)布《關于公司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證監(jiān)會根據揚子新材的違法事實及相關規(guī)定,擬決定對揚子新材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處以450萬元罰款;對胡衛(wèi)林、王功虎、秦瑋、孫哲峰、鮑俊五名主管人員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0萬元、50萬元、50萬元、15萬元、15萬元罰款,合計被罰金額超過千萬元。
2022年12月29日,公司公告收到證監(jiān)會下發(fā)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后經證監(jiān)會調查,揚子新材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一)關聯方資金占用事項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遺漏涉及2018-2019年年報;(二)關聯采購事項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遺漏涉及2020年年報;二、揚子新材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涉及2020年報。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駱意律師表示,根據處罰預告,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2019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29日期間買入揚子新材股票,且在2022年12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參與訴訟索賠征集,律師將根據案件進展及時幫助受損投資者挽損。
此外,揚子新材8月10日晚間公告副總經理洛濤、財務總監(jiān)石福明均辭任現職。
實習生 李雪 記者 陳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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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wen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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