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控科技立案調查期間原實控人減持領監管函 律師:索賠訴訟正在征集中

剛摘星脫帽不久,安控科技(300370)原實控人股東俞凌又收到了深交所的監管函,指其在公司被立案調查期間減持股份,而就在一個多月前,安控科技收到中國證監會四川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公司此前年報的虛假記載作出處罰。對此,公司2022年年報已發出提醒,表示因上述被行政處罰事項,公司可能存在被起訴索賠的風險。
2023年3月22日,安控科技披露的《關于股東部分股份被司法拍賣暨被動減持超過1%及減持完成的公告》顯示,公司原實控人,目前第三大股東俞凌所持的1875萬股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12日被司法拍賣,占公司總股本的1.19%,拍賣金額為4620.63萬元。上述減持行為發生在公司被立案調查期間。因股票買賣行為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及《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俞凌被深交所下發監管函。
而安控科技此前被認定2019年年報未按規定單項計提壞賬準備——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控科技全資子公司杭州青鳥應收賬款余額中應收慈溪金輪梵石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慈溪金輪”)金額為540.58萬元、應收深圳市標盛科技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標盛”)金額為1080.97萬元。在編制2019年度財務報告時,慈溪金輪、深圳標盛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且當年未回款或回款較少,安控科技僅按照賬齡分別計提壞賬損失73.69萬元、308.91萬元。另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報表商譽賬面價值2.77億元。公司在編制2019年度財務報告時,未聘請評估機構對相關資產組進行評估,未進行商譽減值測試,未按規定計提商譽減值準備,為此被認定為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公司被處以罰款200萬元。
另外在對深交所關于公司2022年年報問詢函的回復中,安控科技稱:“2022年公司破產重整程序已獲得受理,重整方案已獲得批準并實施完畢,另外公司低效資產已得到處置。2022年6月9日創益產投、深圳高新投及俞凌同意單方面、不可撤銷地豁免四川安控的債務合計約為5.06億元,2022年12月8日創益產投、深圳高新投及紓困基金受讓的4.37億股,補充資金7.37億元,同時,隨著重整計劃的實施,四川安控債務規模減少,上述事項為公司補充了現金流,緩解了資金壓力和財務風險,公司凈資產由負轉正。破產重整措施已落到實處并執行完畢,四川安控持續經營風險得以有效化解,2021年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對公司持續經營保留意見的事項已消除,未發現可能對公司2022年度以持續經營假設編制財務報表產生影響的重大不確定因素。”
對此,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駱意律師解釋稱,凡2020年5月29日至2021年4月22日期間買入安控科技,且在2021年4月22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且虧損的投資者,目前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參與訴訟索賠征集。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近期發布的消息顯示,安控科技控股二級子公司北京安控油氣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安控油氣”)存在未如實提交有關申請材料申請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的行為被處罰。根據處罰信息,安控油氣2022年10月28日申請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時,提交的“四季苑2#南E地塊(萬科?翡翠長安)建筑智能化工程”、“曹家莊C地塊(萬光山海城)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和“孔家灘舊村改造項目(萬科?翡翠大道)智能化系統項目”工程業績材料為虛假業績材料。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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