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舜天控股股東全部股權無償劃轉 索賠案仍在征集中

7月17日,江蘇舜天(600287)公告,收到控股股東江蘇舜天集團通知,經江蘇省委省政府同意,江蘇省蘇豪控股集團(以下簡稱“蘇豪控股”)與江蘇省海外企業集團有限公司、江蘇蘇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江蘇省惠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及江蘇舜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舜天集團”)進行重組整合,以蘇豪控股為基礎,將其他企業全部重組整合到蘇豪控股。由此,擬將江蘇省國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信集團”)持有的舜天集團100%股權無償劃轉給蘇豪控股。
本次無償劃轉完成后,江蘇舜天控股股東仍為舜天集團;蘇豪控股通過舜天集團成為江蘇舜天間接控股股東,國信集團不再是江蘇舜天間接控股股東。江蘇舜天表示,本次無償劃轉對公司生產經營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對此,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此次江蘇舜天控股股東股權無償劃轉事項,不會對投資者索賠產生影響。
江蘇舜天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由證監會調查完畢。公司于6月30日收到了《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經查明,江蘇舜天參與了專網通信虛假自循環業務,并在2009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中共計虛增營業收入103.33億元,虛增營業成本93.99億元,虛增利潤總額9.34億元。
鑒于上述事項,證監會擬對江蘇舜天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董事長高松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以及三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拖;對公司總經理桂生春等相關4位責任人給予警告及合計280萬元的罰款。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結合證監會認定的違規事實以及相關法律規定,于2010年4月13日至2021年8月17日期間買入江蘇舜天股票,并在2021年8月17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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