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及實控人被罰千萬元 哪類投資者可訴訟索賠?

近日,*ST美尚(300495)及相關人員收到證監會送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證監會對*ST美尚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欺詐發行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ST美尚2015年公司招股說明書、2015年至2019年年報、2020年半年報、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2017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
對于公司涉及的關聯交易,*ST美尚亦存在未按規定及時披露的情況。2012年至2020年,*ST美尚實際控制人王迎燕通過關聯方與公司發生關聯交易并且非經營性占用公司大額資金。截至2020年底,累計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余額為98178萬元。上述情況,*ST美尚未進行披露,導致2015年公司招股說明書、2015年至2019年年報、2020年半年報等文件存在重大遺漏。。
2021年,*ST美尚因合同糾紛等陸續被債權人提起訴訟。截至2021年12月30日,*ST美尚發生訴訟累計42起,涉案金額累計69807.4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18.3%。直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才首次披露且披露不全面,并于2022年1月19日、2022年2月11日補充披露。
此外,*ST美尚還存在未如實披露控股股東歸還資金占用事項、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的情況。
對*ST美尚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33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實際控制人王迎燕給予警告,并處以1510萬元罰款,對董事、實際控制人之一徐晶給予警告,并處以53萬元罰款。與此同時,證監會對王迎燕采取證券市場終身禁入措施。
結合證監會認定的違規事實以及相關法律規定,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美尚股票,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向公司訴訟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索賠范圍以法院生效裁判認定為準。
值得一提的是,*ST美尚7月7日披露《關于新增訴訟事項及累計訴訟事項進展的公告》,該公告顯示,公司作為被告的新增案件涉及金額約為8.67億元,占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凈資產125.40%。針對該情況,深交所向公司下發了問詢函。截至目前,*ST美尚未作出回復。

掃碼報名索賠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