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浪奇投資者再迎一審勝訴判決 索賠案訴訟時效已不足三個月

廣州浪奇(000523)股民索賠案又有新進展。據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消息,日前,216名投資者訴廣州浪奇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獲廣州中院一審勝訴判決。
在此之前,廣州中院已對多起投資者訴廣州浪奇索賠案作出一審判決。廣州浪奇曾在公告中表示,根據重整計劃,公司對投資者索賠損失可能產生的債權已進行了預留,將按照重整計劃中規定的普通債權的清償方案予以清償。
根據法院判決,吳立駿律師提示,凡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期間買入廣州浪奇,并在2020年9月2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向公司索賠的權利。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
需要注意的是,該案訴訟時效將于2023年9月屆滿,留給投資者的時間已不足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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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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