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價近日遇挫的ST同洲:索賠投資者或再增

近日,ST同洲(002052)股價出現整體下挫態勢,從5月16日的收盤價2.2元/股滑落至昨日收盤的1.94元/股。值得注意的是,近日有公開報道顯示公司稱無法判斷何時摘帽。
ST同洲還有其他煩心事,如遭股份凍結期延長的第一大股東“失聯”,以及正面臨投資者索賠且索賠者可能進一步增加。
近日股價下挫時,ST同洲5月22日晚間曾公告,稱第一大股東袁明累計被司法凍結的股份約1.23億股凍結期延長至2026年4月24日,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00%,占公司總股本的16.5%。而且,截至公告發布日ST同洲稱無法與袁明取得有效聯系,因此無法獲悉被相關股份凍結原因及凍結申報人的相關信息。
而此前的5月15日,ST同洲披露了公司因之前年報虛假陳述而遭到投資者索賠事項的進展情況,法院一審判決公司向7名索賠的投資者賠償損失436.85萬元,并承擔案件受理費6.24萬元。
事實上,ST同洲發布的2022年報中,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上述被訴訟事項進行過強調,提醒投資者稱,公司因以前年度證券信息虛假陳述在2021年7月收到深圳證監局的行政處罰。購買同洲電子股票的部分投資者,以同洲電子證券信息虛假陳述而受到投資損失為由,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公司賠償經濟損失。截至財務報表批準報出日,此案正在審理過程中,法院已立案或處于訴前調解階段的訴訟標的金額合計為1783.94萬元,同洲電子計提預計負債1776.34萬元。截至年報披露日,上述事項暫未得到明顯改善。2023年一季報中,ST同洲還表示,法院已作出一審判決,提起訴訟投資者還可能會進一步增加。
*ST同洲遭投資者索賠源于2021年7月遭深圳證監局行政處罰——公司通過提前確認職工薪酬負債、滯后確認資產減值損失、虛構銷售收入等三種違法事實,導致其披露的2014年至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對此,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駱意律師向記者表示,凡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間買入ST同洲,且在2019年10月26日賣出或繼續持有該公司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仍可提出索賠,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報名,參與訴訟索賠征集。
駱意進一步提醒,投資者若進行索賠預先登記,可準備如下材料:1、ST同洲的全部對賬單或交割單原件。(注意事項:原件要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從第一筆買入開始打印,一直打到最后一筆賣出,尚未賣出者需要打出目前的股票庫存股情況。2、投資者身份證復印件。3、證券公司營業部出具的證券開戶確認單(對賬單或交割單顯示身份證號碼的,可不出具開戶確認單)。(注意:如涉及在多家證券公司開設的證券賬戶,需分別打印。)
此外,今年成功“摘星”的ST同洲雖然2022年營收超過1億元,但因三年凈利潤為負及主要銀行賬戶被凍結等情形尚未消除而并未脫帽。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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