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及重大資產置換 深交所向中潤資源下發問詢函

日前,中潤資源(000506)發布了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據公告顯示,根據評估報告確定的評估價值,經交易雙方協商,中潤資源擬以其持有的淄博置業100%股權、濟南興瑞100%股權,與馬維鈦業持有的新金公司51%股權進行置換,同時馬維鈦業承接中潤資源應付濟南興瑞的3757.72萬元債務,本次交易無現金對價。
截至4月10日,由于上述交易置出資產、置入資產審計報告中涉及的財務數據已過有效期,公司現需要對相關財務數據進行加期審計。目前各項工作正有序推進。
針對此次中潤資源股權置換事項,深交所于4月13日向公司出具了問詢函。要求公司以列表的形式補充披露同類、同地區資源礦產的收購案例,包括但不限于礦產品位、可開采面積、探測儲量、銷售情況、生產經營、開采技術水平等情況,并結合礦業權單位儲量評估值、市場可比交易等,進一步說明本次評估增值率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允性。
同時,深交所要求中潤資源說明新金公司及采礦權前期評估或估值情況及與本次重組評估情況的差異原因(如有),新金公司歷次股權轉讓及債轉股價格與本次交易作價存在較大差異的原因。
此次交易能否順利完成?中潤資源在3月29日披露的重組草案中提及,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資產重組還存在無法獲得相關批準、交易可能被暫停、中止或取消、礦業權價值和開發效益存在的不確定性等風險。
與重大資產重組相比,投資者訴中潤資源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同樣也備受市場關注。目前,濟南中院對部分該案件已作出了投資者勝訴的一審判決。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根據一審判決結果,符合如下區間:于2016年7月13日至2018年4月26日期間買入中潤資源股票,并在2018年4月26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索賠。在訴訟時效內,律師將繼續代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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