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合同詐騙案終審裁定 股民索賠案已有一審判決

游走在退市邊緣的ST天山(原“天山生物”,300313),迎來一則利好消息。公司并購大象廣告詐騙案獲終審裁定:陳德宏等持有的ST天山近1.16億限制性股票全部返還。
梳理時間線來看,2017年9月,ST天山以23.73億元天價,從陳德宏、華融渝穩、華融天澤等36名交易對方手收購大象廣告96.21%的股權,計劃在原有畜牧業務上新增戶外廣告運營業務,未來以雙主業運行。
然而美好的夢想泡沫卻在一年后即破滅。2018年12月,ST天山發現陳德宏涉嫌偽造賬目和相關材料,虛增大象廣告凈資產、利潤,隱匿巨額擔保和負債,在騙取ST天山收購后,仍然利用其本人及關聯人職務之便繼續挪用巨額資金,侵占公司資產。自重組交割后,ST天山無法對大象廣告進行實際控制,陳德宏在ST天山的副總經理、董事職務隨后被免。因信披違規問題,公司于2019年1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且被行政處罰。
2019年10月,ST天山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撤銷公司與相關交易對象的股權交易。直至2023年4月12日,ST天山收到新疆高院《刑事裁定書》。陳德宏等涉案人員近1.16億限制性股票全部返還ST天山。
受此影響,ST天山2018年巨虧,2020年、2021年年報連續被出具非標審計報告。2022年公司預計續虧,且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在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看來,雖然ST天山是該詐騙案中的“苦主”,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交易對方所提供的信息不符合真實、準確、完整的要求,導致上市公司披露的相關信息存在虛假陳述,因此受損的投資者可起訴請求判令該交易對方與發行人等責任主體賠償由此導致的損失,這意味著投資者可以連帶起訴交易對手。
今年4月初,部分投資者訴ST天山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已收到烏魯木齊中院一審勝訴判決。根據一審判決,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間買入ST天山股票,并在2019年1月24日時仍持有股票的投資者,均可向公司索賠相關投資損失。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
“并購標的爆雷導致上市公司承擔后果的案例不在少數,如聚力文化、粵傳媒等等,只要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就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ST天山案件一審股民勝訴的判決也印證了這點?!壁w敬國律師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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