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高管“忽悠式增持”惹官司 律師提示這類股民可向公司索賠

金力泰(300225)的高管們因未能按承諾完成增持計劃,正遭遇股民的起訴索賠。
公司10日晚間公告稱,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應訴通知書》。兩名自然人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對公司、公司董事長兼總裁袁翔、公司董事兼執行總裁羅甸提起民事訴訟,訴訟金額共計640萬元。
從公告來看,金力泰于2021年6月14日披露了《關于總裁及控股子公司總經理增持股份計劃的公告》,袁翔、羅甸計劃6個月內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額分別不低于1.5億元,增持金額合計不低于3.0億元。
該增持計劃幾經延期后終是“放了鴿子”。金力泰在2022年9月30日的《增持計劃期限屆滿暨實施結果的公告》中坦言,增持主體在增持承諾期間內增持公司股份0股,增持金額0元,未完成本次增持計劃。
針對上述增持未履行的行為,上海證監局在2022年10月20日對袁翔、羅甸分別出具了《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書》;2022年12月21日,深交所作出《關于對袁翔、羅甸給予公開譴責處分的決定》。2023年2月3日,公司稱因涉嫌信披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虛假增持被出具行政監管措施或自律監管措施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數,如捷成股份、新綸新材、延安必康公司等,監管部門也在著重打擊‘忽悠式’增持,尤其是2019年《證券法》增加了公開承諾的規定——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作出公開承諾的,應當披露。不履行承諾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表示,“金力泰公司及其董事、高管的行為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訴訟索賠。”
凡在2023年2月3日收盤時持有金力泰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登記,具體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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