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紅太陽或被罰250萬元 索賠案訴訟時效僅剩一個月

3月28日,ST紅太陽(000525)公告稱,公司于3月24日收到證監會送達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因涉嫌三項違法事實,證監會擬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明,ST紅太陽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一、ST紅太陽未按規定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二、ST紅太陽《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半年度報告》及《關于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歸還上市公司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公告》中存在虛假記載,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未實質歸還占用資金;三、ST紅太陽未及時披露控股股東股份凍結相關事項。
證監會表示,本案違法行為跨越新舊法。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擬決定:對ST紅太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50萬元罰款;對公司實控人、時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長楊壽海,原財務總監、時任董事趙曉華等7名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至320萬元不等的罰款。同時,證監會擬決定對趙曉華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楊壽海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證監會的“預罰單”,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13年3月19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間買入ST紅太陽,并在2020年4月30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索賠。具體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需要注意的是,該案訴訟時效將于2023年4月底到期,留給投資者的時間僅剩下一個月。
此外,ST紅太陽預重整事項正在進行中。截至今年3月15日,公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關于受理重整申請的裁定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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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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