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再收處罰告知書 投資者需注意索賠條件

3月22日晚間,ST榕泰(600589)公告稱,公司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ST榕泰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事實如下:(一)ST榕泰2021年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關聯交易,2021年半年報存在重大遺漏,相關披露存在虛假記載;(二)ST榕泰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重大訴訟及進展情況。
廣東證監局指出,根據相關規定,ST榕泰時任董事長、總經理、代董事會秘書楊寶生組織實施ST榕泰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及2021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相關違法行為,組織起草ST榕泰對上交所2020年年度報告問詢函虛假回復,知悉ST榕泰與河北銀行等重大訴訟及訴訟進展情況,未及時對相關訴訟事項及后續進展進行披露,是上述事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對此,廣東證監局擬決定:對ST榕泰給予警告,并處以250萬元罰款;對楊寶生給予警告,并處以420萬元罰款;對時任財務總監、董事鄭創佳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同時,廣東證監局還擬對楊寶生采取五年市場禁入措施。
這并不是ST榕泰第一次遭證監會行政處罰。2021年5月,ST榕泰因信披違規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針對ST榕泰兩次違規行為,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ST榕泰索賠條件有兩個:(1)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間買入ST榕泰股票,并在2020年5月21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2)在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4月8日期間買入ST榕泰股票,并在2022年4月8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登記。具體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據業績預告顯示,公司預計2022年度實現歸母凈利潤為虧損6億元-9億元,將連續四年出現巨額虧損。此外,若公司2022年度期末經審計凈資產為負值,公司股票將在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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