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索賠案件時效告急 適格投資者切勿錯過“末班車”

“香溢融通(600830)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將于今年6月5日到期。”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考慮到股民索賠訴訟涉及程序較多,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應注意訴訟時效,及時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因2015年、2016年連續兩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香溢融通及公司相關當事人在2020年6月5日被證監會出具了《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書》。此后,受損投資者陸續向香溢融通進行索賠。
據此前公告顯示,法院已對部分索賠案件判決并生效,公司已履行55起(其中1起部分履行)共184名投資者的索賠案件,案件合計賠付約為869.25萬元。
根據該案件此前已有的審判決結果,在訴訟時效到期前,凡在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月11日(含當天)期間買入香溢融通股票,并在2019年1月11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索賠。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則,符合索賠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及時登記,以免錯過索賠機會。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22年12月,香溢融通及控股子公司實際對外擔保余額合計41.55億元,占公司2021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凈資產197.96%。對于如此高額的累計對外擔保金額,公司表示,投資者需充分關注其擔保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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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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