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實發展存多項違規遭監管 律師:這類投資者可索賠

上實發展(600748)近日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經查,上實發展存在未及時披露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訂立重大合同、虛增營業收入及營業利潤的違規行為。
具體來看,上實發展曾于2022年1月12日發布臨時公告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控股子公司上實龍創未經審計的應收類款項合計約為26.15億元,其中部分業務涉及融資性貿易,該類業務所涉及的應收類賬款可能存在不可收回的風險。
經查,上實發展不晚于2021年12月15日知悉上實龍創應收類款項存在不可收回風險,可能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但公司直至2022年1月12日才披露重大風險提示公告。
此外,2020年12月15日,上海市虹口區土地發展中心分別與上實發展、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高陽賓館有限公司簽訂三份合同,合同總金額為9.3億元。但公司直至2022年3月31日才在《2021年年度報告》中披露訂立上述重大合同。
對此,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17年3月29日至2022年1月11日期間買入上實發展,并在2022年1月11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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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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