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 律師提出投資者可訴訟索賠范圍

2022年6月9日,ST新研(300159)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由證監會調查完畢并出具了《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監管部門關于此事的正式處罰決定。
據告知書顯示,因ST新研收購明日宇航,2015年11月1日起,公司將明日宇航納入合并范圍。子公司明日宇航在2015年度至2019年度期間,通過虛構業務和提前確認收入兩種方式實施財務造假,導致ST新研在上述時間段內虛增營業收入約為33.5億元,相關年度報告涉嫌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證監會擬決定對ST新研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明日宇航董事長韓華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的罰款;其他相關責任人也擬被處以不同程度的罰款。其中,因當事人韓華、時任明日宇航財務總監匡理鵬、時任明日宇航副總經理張舜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證監會擬決定對韓華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對匡理鵬、張舜分別采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目前該案件索賠區間可明確為,于2016年4月19日至2021年11月8日期間買入ST新研股票,并在2021年11月9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索賠征集。律師將根據案件進展情況及時幫助投資者向公司追償。
值得一提的是,ST新研于2022年12月20日發布了《關于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據公告顯示,鑒于公司發展戰略、未來業務發展需要,經綜合考慮、廣泛了解、審慎決策,公司2022年度審計機構擬由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變更為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期限為一年。原審計機構亞太所于2021年審開始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在2021年度,亞太所對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對此,劉鵬律師表示,上市公司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不會對投資者索賠產生任何影響。考慮到投資者索賠訴訟涉及程序較多,建議在咨詢專業律師的前提下,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積極參與訴訟索賠從而盡可能地追回投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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