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升投資者索賠案訴訟時效不足20天

ST高升(000971)索賠案訴訟時效將于本月25日屆滿。考慮到股民索賠訴訟涉及程序較多,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建議,在訴訟時效到期之前,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盡早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律師認為ST高升的索賠區(qū)間及適格維權者為,凡是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8年9月27日期間買入ST高升股票,并在2018年9月28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
2019年12月25日,ST高升收到了證監(jiān)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ST高升違法的主要事實如下:未按規(guī)定披露與關聯方之間的關聯交易;未在2017年年度報告中披露為關聯方擔保的關聯交易。鑒于上述違法違規(guī)事項,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數額不等的罰款。此外,對原實控人韋振宇采取五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ST高升的上述造假行為已經構成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界定的虛假陳述。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訴訟索賠。
此外,據11月22日披露的公告顯示,截至目前,ST高升違規(guī)對外擔保余額為64954.61萬元,原實際控制人關聯方對公司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余額為7610.69萬元,共計72565.30萬元。也因公司尚未完全解決上述違規(guī)擔保及資金占用事項,公司股票將繼續(xù)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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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gl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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