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再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三類投資者可向公司提起訴訟

近日,ST步森(002569)收到了證監會出具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未按規定披露重大事件等,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此次立案為ST步森第三次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調查。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目前投資者起訴ST步森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有三個索賠區間,分別為:
(1)于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6月4日(含當天)期間買入ST步森股票,并2018年6月5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
(2)于2019年9月12日至2021年12月3日(含當天)期間買入ST步森股票,并在2021年12月4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
(3)于2022年11月11日(含當天)之前買入ST步森股票,并在2022年11月12日之后賣出或者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
以上符合資格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具體時間段最終由法院認定為準。
ST步森今年來以來已收到7份監管函。值得一提的是,ST步森于10月18日收到深交所下發的《監管函》顯示,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披露的《關于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進展公告》表示,公司全資子公司南昌軒琪購買3000萬元優策興源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產品期限為2021年8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的《關于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進展公告》顯示,公司收到基金份額退出款3000萬元。
但據此前浙江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浙江步森服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2021年8月27日,南昌軒琪與自然人楊秋峰簽署《轉讓協議》,約定南昌軒琪將所持全部基金份額作價3000萬元轉讓給楊秋峰,提前終止該筆委托理財。公司將該委托理財作為重大事件披露后,在出現簽署《轉讓協議》等重大進展時,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掃碼報名索賠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