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綸新材索賠案有新進展 投資者在時效內仍可提起訴訟

新綸新材(002341)索賠案有了新的進展。近日,有關公司涉及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案收到了大批勝訴判決,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本批判決涉及超過400名投資者,目前該案仍在索賠時效內。
2020年5月21日,新綸新材因存在虛構貿易業務、虛增收入及利潤、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等問題,收到了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由此引發了投資者訴新綸新材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認為,根據已有法院判決,凡是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間買入新綸新材股票,并在2019年6月26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有索賠資格。律師表示,適格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在訴訟時效內,律師將及時代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
值得注意的是,新綸新材控股股東、實控人侯毅于11月1日收到了深圳證監局警示函,其作為公司實控人,在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后,未及時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根據公司同日發布的股份凍結進展公告來看,侯毅持有新綸新材股份累計被凍結數量為2.13億股,占其持股數量的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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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gl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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