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源涉嫌信披違法違規案已調查完畢 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及時訴訟

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ST星源(000005)于日前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至此,該案件已調查完畢,證監會依法擬對公司及相關高管給予警告,并分別處3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罰款。
據上述《告知書》顯示,2016年12月,前海東方委托中信銀行深圳分行向創意星源發放3.5億元委托貸款,ST星源作為保證人,為創意星源該筆貸款提供了連帶保證擔保。由于創意星源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2019年9月8日,前海東方向深圳國際仲裁院申請仲裁,請求裁決創意星源償還貸款本金及應付利息等合計3.87億元,并請求保證人ST星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同年11月7日,應前海東方財產保全申請,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及凍結公司賬面價值合計7.43億元資產。
然而,ST星源時任董事局主席丁芃、總裁鄭列列在知悉上述重大事件發生后,要求董事局秘書羅曉春暫不披露。
此外,在2017年至2019年期間,ST星源先后為丁芃提供10筆擔保,為關聯方春華咨詢(深圳)有限公司提供1筆擔保,擔保金額合計2.42億元。上述由ST星源提供擔保借取的資金大部分供公司使用或者用于歸還公司欠款。
經查明,ST星源未在2017年至2019年的年度報告中對上述擔保情況予以披露,構成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同時,ST星源未及時披露相關擔保事項,也構成違法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擬對公司及丁芃、鄭列列等8名相關董監高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總計573萬元的罰款。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建議,此前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及時維護自身合法利益。2018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星源股票,并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律師將及時代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

掃碼報名索賠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