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控人收警示函:采取強制措施后,未及時告知公司 新綸新材索賠案已有勝訴判決

據新綸新材(002341)三季報顯示,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營收約7.45億元,同比減少33.21%;歸母凈利潤虧損1.1億元。同時,截至9月30日,新綸新材賬面上的貨幣資金為1792.66萬元,短期借款為15.97億元,長期借款為7.88億元,同期流動負債共計25.84億元。
而就在三季報披露之后,新綸新材控股股東、實控人侯毅11月1日收深圳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其作為公司實控人,在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后,未及時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故依法收深圳證監局警示函。
根據公司同日發布的股份凍結進展公告來看,侯毅持有新綸新材股份累計被凍結數量為2.13億股,占其持股數量的86.77%。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新綸新材因虛假陳述而被受損投資者索賠事項一直備受市場關注。2020年5月21日,新綸新材因存在虛構貿易業務、虛增收入及利潤、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等問題,收到了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由此引發了投資者訴新綸新材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
2021年11月,負責審理投資者訴新綸新材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的深圳中院已下達示范性判決,確認新綸新材的行為構成證券虛假陳述侵權行為。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認為,根據已有法院判決,凡是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間買入新綸新材股票,并在2019年6月26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有索賠資格。律師表示,適格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在訴訟時效內,律師將及時代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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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luc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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