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兩年虛增利潤超億元 江特電機投資者索賠啟動

9月15日,江特電機(002176)公告稱,公司收到江西證監局送達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涉嫌2017年年報和2018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江西證監局擬決定對江特電機及相關人員作出行政處罰。
《告知書》顯示,經查明,2017年至2018年期間,江特電機間接控股子公司宜春銀鋰,通過與其相關客戶開展無實物流轉的虛構交易,虛增營業收入、存貨和利潤。其中2017年虛增營業收入2693.85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693.85萬元,分別占江特電機2017年年報披露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的0.8%、8.18%;2018年虛增營業收入6740.32萬元,虛增存貨9529.57萬元,累計虛增利潤總額11103.56萬元,分別占江特電機2018年年報披露營業收入、存貨、利潤總額的2.23%、10.77%、6.39%。上述情況導致江特電機披露的2017年年報和2018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江特電機在公告中指出,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情況,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未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最終依據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結論為準。
鑒于證監會預罰單已下達,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提示,凡在2018年4月13日至2021年12月9日期間買入江特電機,并在2021年12月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具體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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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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