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東因減持行為違規收監管函 ST東洋部分索賠案訴訟時效將到期

9月13日,ST東洋(002086)控股股東東方海洋集團收到深交所下發的監管函。監管函指出其在行政處罰后六個月內以及公開譴責后三個月內減持ST東洋的股份,同時未在相關減持行為發生的十五個交易日前披露減持預披露公告,違反了相關規定。
就在9月10日,因上述違規行為,東方海洋集團、ST東洋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車軾及董事兼副總經理車志遠收到山東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除上述事項外,需要投資者注意的是,ST東洋部分索賠案訴訟時效將于本月到期。2019年9月,ST東洋因存在未按規定在定期報告及臨時報告中披露有關關聯交易、個別財務列報項目存在虛假記載等違規情況被證監會處罰。
目前該案已有勝訴判決,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提示,凡在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1月14日期間買入ST東洋,并在2019年1月14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
此外,2022年1月,ST東洋再次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吳立駿律師表示,針對該違規行為,凡在2019年1月15日至2020年7月30日期間買入ST東洋,并在2020年7月30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報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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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gl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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