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索賠訴訟風險猶存 判決書顯示:被告應當對投資者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近日,香溢融通(600830)發布半年度業績報告稱,2022年上半年公司營業收入約為1.25億元,同比減少2.13%;歸母凈利潤約為1176萬元,同比減少29.74%。
在上述公告中,香溢融通還提示,報告期內,公司經營上面臨的持續性主要風險因素以及影響程度未發生明顯的變化;此外,公司受到證監會寧波監管局行政處罰而面臨投資者索賠訴訟風險,該不可持續風險對經營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2021年寧波市公安局對公司信息披露違規案件立案偵查,投資者需注意上述投資風險。
日前,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團隊代理的投資者訴香溢融通證券虛假陳述案收到了寧波中院下發的判決書,根據判決書,被告應當對投資者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信息披露中存在虛假陳述,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投資者可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根據該案件此前已有的審判決結果,在訴訟時效到期前,凡在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月11日期間買入香溢融通股票,并在2019年1月12日及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積極參與維權。
劉鵬律師表示,適格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律師將繼續代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gloria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