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東違規占用資金超3億元 太安堂投資者或有索賠機會

日前,太安堂(002433)發布公告稱,公司及控股股東太安堂集團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司存在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情形。
《決定書》顯示,太安堂以改造智能生產線的名義,與汕頭某公司簽訂多份智能設備定制合同,并于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期間,向該公司累計轉賬2.28億元,上述資金最終供太安堂集團使用,太安堂未實際改造智能生產線。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太安堂仍有1.58億元資金尚未收回。上述事項未經太安堂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且未在公司臨時報告及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報中披露。
此外,太安堂以藥品采購名義,于2020年4月至5月分別向廣東、遼寧的4家藥企累計轉賬1億元,相關資金最終被轉至太安堂集團賬戶,太安堂實際未采購藥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太安堂仍有0.93億元資金尚未收回。上述事項未經太安堂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且未在公司臨時報告及2020年、2021年年報中披露。
太安堂董事長兼總經理、代董事會秘書柯少彬決策并安排了上述合同簽訂及資金劃轉事宜。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太安堂及太安堂集團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柯少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太安堂表示,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余額為2.51億元。目前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正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償還占用資金。根據相關規定,如果上述資金占用事項不能在2022年9月24日之前解決,公司股票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需要注意的是,因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太安堂于今年8月22日收到了廣東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廣東證監局擬決定對太安堂及相關人員合計罰款105萬元。
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19年1月31日至2022年6月15日期間買入太安堂股票,并在2022年6月15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
太安堂近年來業績下滑嚴重。2019年至2021年,公司歸母凈利潤分別為9609萬元、2223萬元和-8.03億元,同比下滑64.53%、76.87%和3714.24%。今年上半年,太安堂實現營收5.10億元,同比下滑58.87%;歸母凈利潤虧損1.1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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