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二度被立案調查 針對首次處罰已明確索賠區間

新潮能源(600777)于近日收到公司獨立財務顧問財通證券出具的更換該項目持續督導財務顧問主辦人的函件。現財通證券委派郭經緯擔任該項目的持續督導財務顧問主辦人。
在關注公司日常公告的同時,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投資者,新潮能源證券虛假陳述引發的投資者索賠案還在繼續推進中。
2020年5月29日,公司因涉及恒天中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訴訟事項,收到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2021年12月,證監會向公司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公司及時任董事長黃萬珍、時任總經理胡廣軍、時任監事楊毅分別處以警告、罰款的處分。2022年3月,上交所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的處分。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劉鵬律師表示,凡在2017年10月17日至2018年12月18日期間買入新潮能源股票,并在2018年12月19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
值得關注的是,離處罰尚未滿百日,新潮能源再度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司于3月31日收到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已于3月18日決定對公司立案。截至記者發稿時,案件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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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luc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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