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節能年報虛假記載被罰 投資者索賠訴訟時效即將到期

6月13日晚間,*ST節能(000820)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于近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ST節能在金川一期、二期及廣西景昇隆三個項目成本、收入及利潤等事項上存在虛假記載,導致公司2016年年報、2017年年報等相關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對此,證監會決定對*ST節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副董事長吳智勇、時任總經理雷華、時任財務總監兼主管會計機構負責人錢從喜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的罰款。對于其他案涉責任人員,證監會將另行依法處理。
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17年4月27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節能,并在2019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訴訟時效銜接適用相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ST節能虛假陳述案訴訟時效可能于2022年7月22日到期,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需盡快起訴。
此外,*ST節能表示,經公司測算,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進一步追溯調整后的2017年末和2018年末凈資產分別為71454.73萬元和1466.67萬元;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凈利潤分別為9831.60萬元、-69988.06萬元和-203181.48萬元。公司判斷,追溯調整后的2015年年度至2020年年度內公司尚不構成連續4年凈利潤為負、或連續3年期末凈資產為負,從而觸及連續會計年度財務指標,也不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lucas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