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寶新能:實控人退出的多家控股企業屢現不尋常
4月份創業板IPO進入提交注冊階段的深圳市華寶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寶新能”),除了本報此前報道指出的招股書中核心產品便攜儲能產品的IPO募投擴產項目新增產能成“謎”,兩大供應商一個信披與工商登記信息不一致、另一個實控人親戚“突然”入股又注銷等疑竇叢生等情形之外,還有令人注意之處。
《大眾證券報》明鏡財經工作室記者發現,華寶新能實控人之一的溫美嬋,曾經控股深圳庫比蒂諾等三家企業,甚至可能是創始人之一,后來又將持股轉讓給親戚褚艷秋、吳宗林等人,這三家企業均于2018年前后注銷,不尋常的還有三家企業曾經的經營范圍都與公司產品相關。結合溫美嬋有過找人代持股權情形,三家企業是否同樣存在過代持,公司信披中未提及實控人溫美嬋曾經控股三家企業等情況,都令人關注。
實控人退出的三家企業不尋常
以便攜儲能產品為核心產品、跨境出口電商零售為核心業務的華寶新能控股股東為鉅寶信泰,根據招股書(以下未說明的均為招股書注冊稿),其直接持有公司 43.02%的股份。而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孫中偉、溫美嬋,兩人系夫妻關系,合計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發行前88.81%股份。
其中,孫中偉直接持有公司24.53%的股份,通過鉅寶信泰、嘉美盛間接持有公司33.18%的股份;溫美嬋直接持有公司7.87%的股份,通過鉅寶信泰、嘉美盛、嘉美惠、成千億間接持有公司23.23%的股份。孫中偉擔任公司董事長,溫美嬋擔任公司副董事長、副總經理。
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8號——創業板公司招股說明書》第四十三條規定,發行人應披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核心人員的簡要情況,主要業務經歷及實際負責的業務活動;對發行人設立、發展有重要影響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核心人員,還應披露其創業或從業歷程;同時,發行人還應說明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核心人員的兼職情況及所兼職單位與發行人的關聯關系。
華寶新能招股書披露的溫美嬋簡歷顯示,溫美嬋在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擔任深圳市便利電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總經理;2012年2月至2015年12月,歷任深圳市庫比蒂諾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監事;2012年3月至2015年12月,擔任深圳市愛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監事(見圖一)。
圖一:華寶新能招股書溫美嬋簡歷截圖

值得注意的是,這三家公司均在2018年前后注銷。而且,通過企查查查詢發現,溫美嬋與這三家企業關系并非任職那么簡單。
首先來看深圳市庫比蒂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庫比蒂諾”),2012年2月成立、2017年9月注銷,注銷前股東吳宗林與褚艷秋各持50%股權。但是,其歷史工商登記信息顯示,溫美嬋為歷史股東,2015年12月23日將持股90%分別轉讓給兩人,褚艷秋原持股10%(見圖二)。
圖二:企查查關于深圳庫比蒂諾變更登記截圖

其次是深圳市愛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愛配”),2011年7月成立、2018年2月注銷,注銷前股東吳宗林與褚艷秋各持50%股權。其歷史工商登記信息同樣顯示,溫美嬋為歷史股東,2015年12月24日將持股90%分別轉讓給兩人,吳宗林原持股10%(見圖三)。還有,2012年3月19日之前,華寶新能主管級骨干李桂偉(見圖四)曾持股51%,吳宗林曾持股49%,當日李桂偉退出,吳宗林持股降至10%,溫美嬋新進入并持股90%(見圖五)。
圖三:企查查關于深圳愛配變更登記截圖

圖四:華寶新能招股書嘉美盛合伙人截圖

圖五:企查查關于溫美嬋入股深圳愛配登記信息截圖

再來看深圳市便利電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便利電”),2011年9月成立、2018年3月注銷,注銷前股東吳宗林與褚艷秋各持50%股權。其歷史工商登記信息也顯示,溫美嬋為歷史股東,2015年12月22日將持股60%分別轉讓給兩人,吳宗林原持股40%(見圖六)。
圖六:企查查關于深圳便利電變更登記信息截圖

也就是說,這三家企業,都曾由公司實控人溫美嬋控股甚至絕對控股,而且從變更登記信息看,溫美嬋應當還是深圳庫比蒂諾、深圳便利電的創始人。
此外,深圳庫比蒂諾等三家企業過往經營范圍都曾與公司產品相關,但幾乎都同時調整了經營范圍。譬如深圳便利電、深圳愛配2015年12月24日出現過經營范圍變更,均由電子商務,電子數碼產品及配件的銷售,國內貿易、進出口業務等,變為企業管理咨詢、電子軟硬件的技術開發和信息咨詢。深圳庫比蒂諾則在2015年12月23日,也是從電子數碼產品及配件的研發、銷售,經營電子商務、國內貿易和進出口業務,變為企業管理咨詢、電子軟硬件的技術開發和信息咨詢(見圖七)。
那么,從深圳庫比蒂諾等三家企業工商登記信息來看,溫美嬋都曾控股深圳庫比蒂諾等三家企業,甚至可能是創始人之一,公司招股書中在溫美嬋簡歷中為何不做披露?公司認為這是否會影響信披完整性、準確性?溫美嬋之后為何又將這三家企業持股轉讓給親戚褚艷秋、吳宗林?
受讓股權者與實控人關系也不尋常
上述三家企業注銷前的股東吳宗林與褚艷秋也并不一般——華寶新能招股書披露,吳宗林系溫美嬋的表弟,褚艷秋系孫中偉的表妹,兩人除了通過員工持股平臺嘉美惠間接持股公司,還曾都是華寶新能的監事。
公司招股書如是披露吳宗林簡歷:“1985年11月出生,現年36歲,畢業于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大專學歷。2008年8月至2011年6月,擔任深圳市萬拓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工程師;2011年7月至2016年8月,歷任深圳市華寶新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師、工程主管;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擔任深圳市愛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監事;2012年3月至2018 年 2 月,擔任深圳市愛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2012年5月至2017年9月,擔任深圳市電掌柜科技有限公司監事;2012年12月至2018年3月,擔任深圳市便利電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014年1月至2014年10月,擔任深圳市華寶新能源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擔任廣東電小二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2015 年 12 月至2018年3月,擔任深圳市便利電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總經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9月,擔任深圳市庫比蒂諾科技有限公司監事;2016年9月至今,歷任深圳市華寶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主管、工程部副經理;2016年9月至今,擔任深圳市華寶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
華寶新能2017年掛牌新三板的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披露,“褚艷秋,女,1986年5月出生,大專學歷。2004年9月至2011年9月就職于深圳市萬拓電子技術有限公司,任銷售助理;2011年9月至股份公司成立之日就職于深圳市華寶新能源有限公司,任項目主管;2013年7月至今就職于深圳市庫比蒂諾科技有限公司,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2014年8月8日至今就職于歐度利方進出口有限公司,任董事;2015年12月至今就職于深圳市愛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任監事;2015年12月至今就職于深圳市電掌柜科技有限公司,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2015年12月至今就職于深圳市便利電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任監事;現任股份公司監事會主席、職工代表監事,任期三年。”招股書顯示,褚艷秋目前未繼續擔任公司監事。
也就是說,深圳庫比蒂諾2012年2月成立時,為公司員工的褚艷秋出資10%,溫美嬋2015年將持股轉讓給褚艷秋、吳宗林。深圳愛配2011年7月成立時,吳宗林同樣為公司員工、出資49%,溫美嬋2012年3月進入時持股受讓自吳宗林以及公司主管級骨干李桂偉,2015年溫美嬋又將持股轉讓給褚艷秋、吳宗林。深圳便利電2011年9月成立時,為公司員工的吳宗林持股40%,溫美嬋2015年將持股轉讓給褚艷秋、吳宗林。
值得注意的是,華寶新能招股書披露過實控人溫美嬋過往曾經存在代持情況,而且代持者包括褚艷秋:“設立嘉美惠平臺并實施股權激勵時,公司實際控制人擬預留部分股份用于對未來新引進的外部高端人才實施股權激勵,故委托吳世基等人代持部分嘉美惠份額。嘉美惠平臺設立時,溫美嬋委托吳世基、任桂芳、褚艷秋代持嘉美惠財產份額。”
結合褚艷秋、吳宗林兩人系實控人夫婦親戚且為公司員工,溫美嬋曾找褚艷秋代持,以及溫美嬋都曾是深圳庫比蒂諾等三家企業控股股東并將持股份額轉讓給褚艷秋、吳宗林兩人來看,深圳庫比蒂諾等三家企業注銷前,褚艷秋、吳宗林是否存在替溫美嬋代持?深圳庫比蒂諾等三家企業又為何在2018年前后注銷?
圍繞深圳庫比蒂諾等三家企業以及溫美嬋的上述疑問,《大眾證券報》明鏡財經工作室記者此前致電公司時一并發去采訪函,截至記者發稿時未收到公司回復。
記者 爾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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