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潤股價跌停 索賠案訴訟時效不足60天

5月24日,ST天潤(002113)盤中封跌停板。當日報收1.22元/股,較前一交易日下跌4.69%。對于股價的跌停,有投資者留言稱是“蹦跶結束了,回歸本質”。
5月23日盤后,ST天潤發布了需要延期回復深交所對2021年年報問詢函的公告。此前,深交所針對公司年報提出了12個方面的要求說明,其中包括,公司已連續四年被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不同季度現金流量同利潤變動幅度存在較大差異;截至報告期末,公司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處于質押與凍結狀態,是否影響公司控制權的穩定性;由于違規擔保相關訴訟導致虹軟協創、點點樂以及邀邀林等子公司股權已被法院凍結,是否構成的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對此,ST天潤在延期回復公告中表示,由于問詢函需核實內容較多,同時需要年審會計師核查并發表意見,問詢函所涉部分事項仍需補充和完善,為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公司將延期至2022年5月30日回復問詢函。
值得一提的是,5月5日ST天潤披露,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經過半年申辯復核,證監會最終決定對ST天潤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的罰款;對賴淦鋒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的罰款;對麥少軍、江峰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時任公司董事兼財務總監戴浪濤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對時任公司董事賴欽祥、何海穎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同時,證監會還決定對賴淦鋒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對麥少軍、江峰分別采取3年市場禁入措施。
具體來看,ST天潤涉及多項違規主要包括:一、公司2016年至2018年對外提供重大擔保,其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重大擔保事項,且未按規定在《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半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中披露;二、公司未及時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2017年至2018年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況,且未按規定在2017年年度報告及2018年年度報告中披露;三、公司2018年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數項重大信息。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根據2022年1月21日頒布的關于證券訴訟新的司法解釋,ST天潤的訴訟時效將于7月22日到期,留給投資者可提起訴訟的時間已不足2個月。劉鵬律師同時表示,凡是于2016年8月9日至2019年5月6日期間買入ST天潤股票,并在2019年5月7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訴訟。律師將代投資者及時向公司提起索賠訴訟。

掃碼報名索賠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