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因計提訴訟預計損失致凈利下滑 索賠案判賠比達80%

日前,金花股份(600080)公布了《2021年年度業績報告》以及《2022年一季度業績報告》。據披露,公司2021年實現營業總收入5.34億元,同比下降20.08%,降幅較去年同期擴大;歸母凈利潤虧損為1816.05萬元,上年同期為3773.8萬元,同比減少148.12%,未能維持盈利狀態。2022年一季度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1.19億元,同比增長11.61%;歸母凈利潤928.01萬元,同比增長22.92%。
根據年報來看,金花股份歸母凈利潤下滑的主要原因為計提訴訟事項預計損失所致。
一是西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因合同糾紛訴訟金花股份,涉案金額為5404.64萬元。公司銀行賬戶累計5404.64萬元已被法院訴訟財產保全。截至目前,西安中級人民法院已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金花股份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已向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截至報告日尚未審理。
二是中小投資者因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向公司提起訴訟,其中部分案件經陜西省西安中院審理,一審判決公司賠付中小股東1489.49萬元。截至2021年底,公司與部分中小股東達成和解,約定按照判決金額的80%進行賠付,已賠付金額合計838.53萬元,與其余中小股東未達成和解,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正在上訴中。
金花股份違規案源于2020年4月。公司自查發現,2019年度審計期間,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尚有17036.10萬元未歸還。2020年5月,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同年8月4日,金花股份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在處罰決定公布后,陸續有投資者起訴金花股份,要求賠償投資損失。
根據法院判決及相關司法解釋,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凡是于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間買入金花股份股票,并在2020年4月30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并參與索賠。目前該案仍在索賠時效中,律師將繼續代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
劉鵬律師向記者透露,此前已經有部分投資者與金花股份達成和解并拿到了賠償款,并且有部分案件的二審判決于2021年12月落地,這些均意味著符合法院認定的索賠條件的投資者,后續只要提起訴訟就會大概率勝訴。
值得一提的是,金花股份于2022年3月23日發布《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的公告》,公司股東金花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無限售流通股份66897654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7.92%)被司法拍賣。權益變動后,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公司股份9460815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5.35%,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其中,邢博越持有64566652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7.30%,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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