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浪奇重整完成后業績向好 投資者索賠仍在征集中

*ST浪奇(000523)于4月30日發布年度業績報告稱,公司2021年營業收入約為25.86億元,同比減少22.01%;歸母凈利潤約為14.55億元,與上年同期虧損約為47.16億元相比,扭虧為盈。
同日,*ST浪奇還披露,公司已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了對公司股票交易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的申請。2020年,*ST浪奇未經審計的凈資產為-25.85億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5月6日起被深交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2021年9月29日,*ST浪奇收到了廣州市中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立根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對公司的重整申請。2021年12月,*ST浪奇重整完畢,從目前業績來看,公司正重回良性發展軌道。2021年12月24日,證監會對*ST浪奇作出行政處罰。證監會查明,公司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存在虛增營業收入、虛增存貨、營業成本及利潤,且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資金往來及相關的關聯交易的情況,以致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此外,廣東中職信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2021年度內部控制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ST浪奇給予警告,并處以45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傅勇國、時任總經理陳建斌等7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至300萬元不等的罰款。
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訴訟索賠。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認為,重整成功有助于解決*ST浪奇走出困境,對后續的投資者索賠訴訟也構成利好。劉鵬律師表示,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期間買入*ST浪奇股票,并在2020年9月28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ST浪奇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征集,律師將根據具體情況代投資者向公司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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