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再被起訴 投資者索賠案仍在征集中

ST信通(600289)近日發布涉及訴訟事項進展的公告,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樂賺公司訴上海申衡、ST信通民間借貸糾紛案裁定移送至上海金融法院處理。截至目前,本案尚未開庭審理。
公告顯示,該案中,樂賺公司請求判令上海申衡向其支付定向融資工具本金1億元、利息282.50萬元、違約金及訴訟費用等。其中,ST信通為第二被告。由于案件尚未開庭,公司暫時無法判斷是否會對公司損益產生直接負面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ST信通曾在2018年收到樂賺公司的起訴狀,2019年公司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書,駁回樂賺公司的起訴。
ST信通表示,在公司控股股東億陽集團破產重整實施階段,樂賺公司已向其申報本次涉訴的債權。公司已發函向億陽集團及億陽集團管理人書面問詢本次涉訴的債權在億陽集團破產重整過程中的清償情況及樂賺公司重新起訴的原因。
除上述事項外,ST信通還因虛假陳述面臨投資者的索賠。2021年12月28日,ST信通及相關當事人收到黑龍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
經查明,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26日期間,ST信通合計為億陽集團、香港億陽等關聯方提供擔保62筆,擔保金額不少于68.46億元,上述擔保事項未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此外,億陽集團長期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達8.95億元,上述情況ST信通未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也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
截至今年2月25日,前述資金占用已通過現金、股權及部分執行回轉退回總計償還金額為86255.12萬元,除被法院錯誤劃扣的3357.48萬元仍在申請執行回轉,其余資金全部得到清償。
此外,ST信通涉嫌違規擔保案件中尚未完結的余額涉及本息25.91億元,其中公司尚需承擔擔保或清償責任、并擬被劃扣的金額為42393.34萬元,億陽集團通過阜新銀行開具了最高額為5.56億元不可撤銷、無條件的履約保函,對其進行了銀行信用擔保,公司將不再因違規擔保造成新的資金占用。
根據《證券法》及證券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最新司法解釋,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提示,凡在2016年1月8日到2017年12月7日期間買入ST信通,并在2017年12月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
ST信通2月26日披露了有關投資者訴訟事項的公告。公告顯示,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及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法律文書,涉及53名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對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涉訴金額共計5932.03萬元。其中,在部分訴狀中被起訴方還包括億陽集團、致同會計師事務所、國信證券和鄧偉、鄧清、曲飛、田緒文。
業績方面,根據ST信通2021年度業績預告顯示,公司預計2021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16229.18萬元至20229.18萬元。ST信通認為,本次業績預虧主要是由于主要銀行賬戶處于司法凍結狀態,使公司承接業務受到較大影響,導致部分業務流失,業績增長乏力所致。
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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