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迪頻收關注函 投資者提起訴訟索賠已立案

3月4日,深交所對*ST科迪(002770)再次出具《關注函》,這是近半個月內,深交所第二次向公司下發《關注函》。
2021年12月31日,*ST科迪公告披露,公司與控股股東科迪集團、商丘投資集團簽訂《債權債務抵償協議》,商丘投資集團以其取得的相關債權人對公司享有的債權9.26億元,以債抵債的方式等額抵償科迪集團因資金占用而對公司負有的債務。
在此次《關注函》中,深交所請*ST科迪逐家說明商丘投資集團與相關方簽署《債權債務轉讓協議》約定的義務條款、標的債權的轉移時點,并說明雙方權利義務履行情況、標的債權是否已轉移,其中重點說明商丘投資集團的付款義務及目前的履行情況,是否影響相關標的債權的轉移;在此基礎上,結合相關方對于債權是否仍具有追索權等情況,說明商丘投資集團是否已成為公司合法債權人。
*ST科迪此前還披露,第三方新時代先后兩次以承債的方式承接*ST科迪應付款項,兩次合計12021.4萬元,另新時代還以現金方式償還科迪集團欠公司的部分資金。
對此,深交所要求*ST科迪說明公司2016年至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的事項是否涉及新時代承接的債務、商丘投資集團取得相關債權人對公司的債權,如是,請說明涉及的具體債務,以及是否影響上述交易的實施與相關的會計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3月2日,*ST科迪就深交所2月22日出具的《關注函》做出了回復。
*ST科迪在前期披露的公告中稱,公司擬聘任天平事務所為公司2021年度審計機構。公司將聘請天平事務所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負責公司2016年至2018年更正后財務報表的審計或鑒證工作。在《關注函》中,深交所要求*ST科迪結合公司情況,說明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獨立董事就更換審計機構所履行的核查和審議程序,認為天平事務所具備專業勝任能力的主要依據。
*ST科迪在回復函中表示,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天平事務所的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誠信狀況等進行了充分了解和審查,認為其具備從事證券業務的資格,具備投資者保護能力,且天平事務所已對公司重點審計風險領域進行充分了解并針對性地制定了恰當的審計計劃。公司2021年年報預約披露時間是2022年4月30日。
除了上述事項,*ST科迪被投資者訴訟索賠一案也備受市場關注。
2021年9月16日,*ST科迪收到了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ST科迪索賠區間為,凡是2017年4月8日至2019年8月16日期間買入*ST科迪,并在2019年8月17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征集。目前已有部分案件獲法院立案,律師將根據案件進展情況繼續代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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