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兩項違法事實遭證監會處罰 適格投資者可及時向公司索賠

在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一個月后,1月17日晚間,ST摩登(002656)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已于當日收到證監會廣東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至此,ST摩登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調查完畢,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依法對ST摩登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明,ST摩登涉嫌存在未及時披露對外擔保,定期報告相關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遺漏,且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兩項違法事實。
具體來看,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ST摩登未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以上市公司或子公司名義為時任董事長林永飛等關聯方提供連帶擔保共5起,其中,2018年上半年對外擔保金額累計21928.50萬元,2018年度對外擔保金額累計31928.50萬元;2019年上半年對外擔保金額累計46928.50萬元,分別占相應最近期經審計凈資產的9.28%、13.41%、19.7%。ST摩登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亦未在2018年中報、年報中披露該對外擔保情況,2019年中報僅披露其中兩起擔保事項,涉及擔保金額合計20000萬元,未披露剩余三起擔保事項,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此外,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ST摩登未經決策審批或授權程序,以預付賬款、預付投資款、預付工程款、現金混合管理等形式,通過供應商、加盟商等賬戶,累計向控股股東瑞豐集團提供非經營性資金約為24691.21萬元,用于歸還貸款、借款或投資給其子公司、其他股權投資、支付瑞豐集團日常費用或工資等方面。截至2018年末,ST摩登發生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合計15099.83萬元;截至2019年6月末,ST摩登發生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合計24379.10萬元。ST摩登2018年年報、2019年中報均未按規定披露上述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存在重大遺漏。
基于上述違法事實,證監會廣東監管局決定對ST摩登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罰款;對時任摩登大道董事長、代董秘林永飛給予警告并處60萬元罰款;對時任摩登大道董事、總經理翁武強,時任摩登大道財務總監、董事劉文焱給予警告,并分處15萬元罰款。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法院將開始受理投資者對ST摩登的索賠訴訟。該案索賠條件分兩類:條件一,在2018年4月10日至2019年8月22日期間買入ST摩登,并在2019年8月23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條件二,在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9月22日期間買入ST摩登,并在2019年9月23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符合以上任一條件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律師將代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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